「我覺得是你標準太高。
不是對女生標準太高喔,是對於『想要在一起』這件事,標準太高。」

這句話讓我一直耿耿於懷呀。

我是個自相矛盾又愛走偏鋒的人,某個角度來說我這種人還真不是普通彆扭。
我如果說「因為我是很極端的人。所以要嘛就愛到死,要嘛就完全不愛,沒有中間的」,如果我這樣說那我就是在唬爛我自己。

大部分的時候…這樣說吧。
我覺得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可以喜歡很多人,但是只能愛一個人。
因為喜歡是一種感覺,愛是一種決定。
所以某種程度上我算是「愛情的基本教義派信徒」。

我喜歡的女生很多呀 :P
畢竟我的守備範圍號稱上下八歲…扯遠了,不過「喜歡」說真的不過就是內分泌在作怪。
比較粗俗一點的說法…就叫做「精蟲衝腦」囉。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什麼理由,人們往往都是在喜歡上一個人之後才會試圖去找出對方的優點。
因為「喜歡」本身就是非理性的,甚至不是感性,而是獸性(笑)。
所以等到分手之後對方的一切優點就通通變成缺點了,因為人不可能一直處在精蟲衝腦的狀況下的。
不過,就是這樣才是青春呀!所以我至今喜歡過的女生沒有成千,大概也有上百了吧。

而相反的,「愛」這種情感其實是理性的。
大家小時候都聽過「愛的真諦」這首歌吧?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裡面沒有任何「感情」,或是「感覺」的成分在呢。
愛是一個決定。

因為妳,在許多事情上我決定忍耐。因為妳,我決定不忌妒。
因為妳,我決定不自大驕傲。因為妳,我決定不做失禮的事。
因為妳,我決定不求自己的益處。因為妳,我決定不輕易動怒。
因為妳,我決定再也不計較妳的過犯。
因為妳,我決定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為我愛妳。

不是因為妳出眾的氣質,也不是因為妳姣好的面容。
不是妳美麗的歌聲,也不是妳那洗淨我蒙塵心靈的微笑。
不是因為妳的玲瓏曲線,也不是妳綢緞的秀髮。
不是因為妳的善良,不是因為妳的天真。
不是因為妳的可愛,不是因為妳偶爾的小迷糊。
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為我愛妳。
這是一個決定。

就算妳的氣質不再,被柴米油鹽與歲月磨成了黃臉婆,我還是愛妳。
就算皺紋悄悄爬上了妳的眼角,月光把妳的鬢角染成了銀絲,我還是愛妳。
就算妳的身材稍稍走了樣,妳的妊娠紋也不會縮減我的愛,我還是愛妳。
就算孩子惹妳生氣,妳的好脾氣也被消耗殆盡,我還是愛妳。
就算妳不再天真,不再可愛,偶爾的迷糊也變的越來越嚴重,我還是愛妳。
因為這些一直不是我愛妳的理由。
我愛妳,只因為我愛妳。
I love you, because I love you.


唉,說了這麼多,可是我還是連個女朋友都沒有 :)
看來只好等我三十歲的時候去娶越南新娘…不不不,還是烏克蘭新娘比較好。
唉,時代的悲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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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