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引用自此:「bliss: 所謂的永遠」

在這個令人尷尬的時節看了這篇文章,有一點小感觸。

張愛玲說過,生活的戲劇化是不健康的:像我們這樣生長在都市文化中的人, 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 後看見海;先讀到愛情小說,後知道愛。
這樣的情形,對於我們這些七○年代之後出生的七八年級生來說尤甚。

原因,不過是我們這一代的孩子是出生在一個「十倍速時代」。
台灣在這段時間之所以會有這種資訊爆炸的現象,有很多的原因;像是解嚴開放、外來文化的大肆進軍等等。不過「資訊爆炸」是個不爭的事實。
我們這一代,從小就生活在這樣的時代。也因此,我們似乎天生就有這種,可以快速吸收各種多元文化,可以快速更新新知的能力。我且大膽的說,在這個新的時代,若是無法跟上這時代的洪流。那很快的,我們的立足之地就會被這洪流給沖刷帶走。

但,這是不健康的。

在這時代,住在堪薩斯州的人可能從來沒有真正看過海,但是他可能或者海嘯來襲的前兆與應對方式;因為新聞有教過。
住在愛爾蘭的人恐怕從來沒有真正看過獅子,但他也許知道要怎樣才能在獅口下求生;因為國家地理頻道播過。
住在台灣的人大概從來沒有看過雪,但他明白在雪地裡要戴太陽眼鏡才不會雪盲;因為電影是這樣演的。
同理,一個十歲的孩子雖然可能沒有談過戀愛,但他的性知識卻可以比許多六七十歲的大人來的豐富。

我們可以用知識去了解這個宇宙的運行、洋流的規律、季節的更迭。但是知識在真實的感動面前,是毫無意義的。
所有地球科學的教科書都無法告訴你這種把自己的雙腳浸濕在拍打沙灘的波浪的感動;有些事物,僅能用自己的靈魂去感覺。
但有些不是。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看過「一公升的眼淚」?我想有看過的人,多半會為劇中女孩的求生意志而感動,而留下「一公升的眼淚」。
但我並不覺得如此,我看了幾集就看不下去了。不是因為我是鐵石心腸,而是每當我看到劇中的主角,我便會想起一個女孩。
我曾有機會,在幾個特殊的場合之中見過這位小女孩;她是我以前所待的教會中,一位長輩的女兒。
我們見面的地方,是一間特別的小看護院,專門照顧像她一樣的病人:肌肉萎縮症。
當我們見到她時,她才不到十歲,但她已經無法靠自己的力量坐起身來。插著點滴的她可以說話,可以寫字;她喜歡圖畫書,喜歡聽我們說的笑話。不管我們說什麼,她總是喀喀的笑;她是個愛笑的小女孩。
但是,我想只要是靈魂尚未麻木的人,看到這樣的情景,沒有人是笑得出來的。
不像劇中美麗的令人心折的主角,她在病床上的模樣,不管怎樣都難以和「美」做上連結。因為久臥病床而浮腫的手腳和面容,枯乾的頭髮,失去焦距的眼神,現實世界和美麗的故事總是隔著巨大的鴻溝。

我永遠不會忘記此情此景給我的震撼;看了這樣的情景是決計哭不出來的,因為她是個愛笑的女孩。但當我看到劇中美麗的女主角時,我實在覺得,這樣的「美麗」是對那位真正得到脊隨小腦變性症的「木籐雅也」的一種褻瀆;這劇所呈現的一切「感動」,遠不及現實的萬一阿。
儘管現實是如此的醜陋。

我們總是在電視、電影、小說之中去體會人生。久而久之,我們的靈魂麻木了。
再怎樣的電影,都不能完整的呈現如同現實般的衝擊;可能呈現個十分之一,就是難得的佳作。
可人們不能滿足於一成的感動,所以電影的作者必須把這衝擊放大到現實的數倍;若是要呈現如現實般的感動,衝擊就要是現實的十倍。其實這樣的例子履見不鮮,像是「一公升的眼淚」中的麻生遙斗一角便是現實中不存在的架空人物。
於是久而久之,我們習慣了。
看到南亞海嘯、四川地震的死亡人數不斷往上跳,我們也不覺得如何;因為災難片中動輒全人類死了幾分之一或更多,早已見怪不怪。
看到意外或是兇殺的新聞畫面,我們也不覺得可怕;因為剝皮剜眼的劇本早已習以為常,
而愛情呢?

愛情永遠是千百年來人類歌頌的目標。羅密歐如何能忘記朱麗葉,但丁如何能忘記貝雅麗緹,愛情就是這樣的高尚,這樣的超然。
但回到地球表面之後,現實又是如何呢?
大家早已不相信王子和公主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是被各種傳撥媒介如此巨量的「愛情」沖刷之後,我們對愛情是抱持什麼樣的態度呢?
台灣已經沒剩下多少那種偶像劇常出現的「家族企業少東」了;就算有,這家族企業也多半是街口的牛肉麵攤。我們不會在主流的傳媒中看到互敬互愛相守白頭的愛情,這太不夠刺激了;根據先前的法則,至少要十倍的刺激。
我們的靈魂麻木了。不過,當然不只是愛情的層面。
古人說少不讀水滸、老不讀三國、男不讀紅樓、女不讀西廂。雖然有點過苛,但其實不無其道理的。

我還記得,我從來沒有對我前女友承諾過永遠。
當她問我「你會愛我多久」的時候,我說的是「一直到妳不再愛我的那一天」。
我很好的完成了我的承諾,但這也許也是我們會分開的原因(笑)。
不過如今我自由自在慣了,倒也不想再自投羅網;更何況談戀愛最需要的就是錢和時間,而這兩樣我都缺阿。


「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爛。將翱將翔,弋鳧與鴈。
 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
《詩經.鄭風–女曰雞鳴》
這樣的愛情,很淡。
也很美。


後記:有關那位「愛笑的小女孩」,很抱歉,我並不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我回到之前的教會時,偶爾還是會遇到她的父親。雖然我心中隱隱有著預感,但我實在不敢向他問起…很對不起,但我實在是沒有這個勇氣去確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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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