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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基本上,我不在blog裡婊我認識的人… 因為會看這blog的人有太多人認識我了 orz 而且婊人者人恆婊之,意思就是說你今天婊人婊得很開心,明天就換你被婊。 然而聖經上說的好,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臉,你就要用三澤光睛的肘擊尻爆他的右臉。 所以不婊則已,要婊就要婊大的。 …說了這麼多垃圾話,還是不敢婊阿。 真是麻煩阿,發言都要遮遮掩掩的。 因為有現實世界認識的人會看,所以有些事情又不能說的很清楚,真是麻煩。 補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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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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