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回台南之前在地下室巧遇和同為鄰居的學妹R之後,就像老套的巧遇情節,最近和學妹R多了不少互動。
我和學妹R滿早之前就在牧鄰教會認識,怎麼熟起來就不可考了。後來學妹R離開教會之後就比較少連絡,直到有一次——嘿!耐心一點,我就要說到重點啦!——我因為不知名的原因(我真的忘了)被國中童軍團的指導老師(丁淑貞老師)堵到,因為我國中的時候是童軍團的中隊長,所以就被抓回去幫忙國中童軍團的入團考驗。

然後居然就遇到學妹R了 = =
最近聊天的時候我們偶爾會聊到童軍的事情…好啦!前言交代完了,現在就是重點啦!

應該大家國中小的時候都有被強制加入過幼童軍和幼女童軍吧?因為當年國民黨執政時代是把童軍活動當作是中小學生的軍訓教育在推行的,所以當年都是強制參加,而且學校會很積極的推行童軍活動。還記得以前小時候(國中、國小)頒獎的時候,負責幫頒獎人拿獎狀獎盃的同學都是女童軍嗎?運動會的時候服務的同學也都是童軍團的。
其實這和童軍活動的本質有關係,當年貝登堡那老傢伙組織童軍團的主要目的並不是要把小孩子訓練成可以在野外獨立求生三天三夜的游擊特種部隊,而是情操教育。
也就是:「讓孩子在童軍活動中學習團體生活和健全的品格。」

至少原本是這樣啦。

我還記的童軍守則有三條:「準備、日行一善、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童子軍規律:「誠實、忠孝、助人、仁愛、禮節、公平、負責、快樂、勤儉、勇敢、整潔、公德。」
我不大確定背的對不對,因為年代久遠。
阿阿,還有,宣誓加入童軍的時候要說:
「我願意加入中國童子軍,遵守童子軍規律,終生俸行下列三事: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三、力求自己智識、體格、品德之健全。」這個到是背的挺熟。
你看,童軍真是有高貴情操的一群人呀! O_Q

至少原本是這樣啦。

從高中開始的童軍團,童軍守則就變成了:「團康、露營晚會、隨時隨地把正妹。」
說真的,這樣真的比較吸引人啦(大笑)。
我年紀小的時候沒有現在這麼自私,那時候覺得「幹,高中的童軍團會不會太糜爛了一點呀?」,所以那時候我放棄了童軍團,而加入了糾察隊。
至今想想,幹,那時候加入童軍團比較賺阿!可以把妹耶!
相對的,加入糾察說真的當然是有很多特權啦,只是得到的和付出的體力、時間、精力相比,真的是非常不划算。
不過還是很爽阿,做一些很蠢的事是年輕人的特權。
想當年練標兵的時候還真是操呀…況且我又是第三中隊的中隊長。當中隊長沒什麼特別的,肩章比人家多一條線,可是比人家操很多。
雄中糾察分為三個中隊,一二中輪流值勤上學和放學的交通管理勤務,第三中隊負責全校朝會的秩序維持。說真的,三中比較操。因為一二中要交管,所以還可以動來動去的。但是三中的在朝會的全程都一動也不能動(全校學生都在盯著你呀),就算蚊子蒼蠅在身上爬都要忍下來……有時候主任廢話講太多,真的會很想死 = =
而社團…我是雄中手語社的社長,但是被我弄到倒社了。
真是對不起大家呀。

離題了。

所以從高中放棄童軍團之後,我就再沒有回去了。
不是說失望啦,只是,「團康、露營晚會、隨時隨地把正妹。」對我來說沒有那麼有吸引力……好啦,我很想把正妹,可是沒必要為了這種事而加入童軍呀。
(大學的童軍團守則又不一樣:「把學妹、把同學、把學姊」)
在這種科學昌明的時代,何必架吊灶呢?帶卡式爐吧大大。
無具野炊?帶組不鏽鋼餐具吧大大。
野外求生?台灣已經沒有野外了呀大大。

我不是想要說什麼「童軍團的高貴情操在這個墮落的時代已經名存實亡了呀,哭哭O_Q」之類的話。說真的,與我何干?
只是,我還是很懷念小時候單純的童軍大露營。至少我現在方回、十字、剪立、聯立剪立、撐人、雙套、雙半、接繩、繫木結,我都還記得怎麼打。最少以後要綁人的時候花樣可以比較多(?)

最後用我唯一記得的童軍規律做結吧。
童軍規律有十二條,每一條都有註解。我唯一記得註解的是第十條:勇氣。
這一條規律也是國中時,帶我們軍訓課的老師(好像是李麗珍老師)最喜歡的一條。
我不敢說我是個有勇氣的人,但是這短短的一句話在我當時(和現在)的小小心靈留下了巨大的震撼。



十、勇氣: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在所不計。

真是帥氣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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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