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沒有看新聞?

回高雄之後,對於電視的依存度似乎有上升的趨勢。也因為這個原因我看了不少的社會新聞。
而這讓我越來越討厭看電視了。



這個國家的法律對於許多事情有很多的限制。
舉例來說,未滿十八歲不得購買菸酒。
與未滿十六歲者性交是觸犯刑法,檢察官須依法提起公訴。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為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如果她老爸不打算告你你就沒事了。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考取汽機車駕照,無照駕駛處一萬四千元罰鍰。
考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未滿兩年內不得考取超級重型機車駕照。
未滿二十歲者無投票權,被投票權則視所欲爭取之公職而有不同的限制。
未通過國家高普考者僅為約聘之公務員,通過者為正式公務人員。
欲考取護理師執照者須有護理學校畢業之畢業證書,無護理師執照者不得擔任護理師。

但是只要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再加上跟核桃差不多大的大腦以及身上的一點點器官,就可以生小孩。

(笑)真是有趣的社會,不是嗎,哈哈。

抽煙這種事情何必禁止呢?一個人要用多快的速度謀殺他自己,是每個人自己做的選擇,和其他人無關呢。況且,十八歲的孩子和十七歲的孩子相比,是否夠成熟能夠承擔這許多的責任了呢?(笑)我想結果顯而易見呢。我想許多人直到生命的最後,都不夠成熟能負擔生為一個"成人",甚至是身為一個"人"所該負的責任呢(像是我自己呀,哈)。

而將一個小孩扶養長大,讓他受到應有的教育,使他能夠在他的生命中能夠得到追求幸福的權力。這樣該是多麼大的責任呢?

我相信還是有許多的父母可以做到的。
但不幸的是,孩子沒有權力選擇他們的父母。

也許我,或者是正在看這行字的你,我們很幸運,我們可以站立在我們父母的肩膀上,讓我們的手離天上的星星不再是那麼遠了。
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這樣的,也許就正是螢幕前的你。
那,請你不要放棄繼續追求屬於你自己的幸福。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你努力讓你未來的孩子,有追求屬於他們自己幸福的資格。



我好像越來越有反社會傾向了呢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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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