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8.06.02
創辦同志教會 傳奇女牧師燒炭亡

林倖妃/台北報導
「耶穌救我、耶穌救我,我一生中最大盼望是耶穌救我」,創辦台灣第一個專屬基督徒同志的同光教會牧師楊雅惠,在部落格放上自己所唱的詩歌;只是歌聲仍在網路上繚繞,她卻在上月廿一日以燒炭結束傳奇的一生,令同志社群不勝唏噓,網路上並出現多篇追悼她的文章。

現年四十六歲的楊雅惠,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年成立國內第一個同志基督徒 團契「約拿單團契」,隨後在隔年創立同志專屬的「同光教會」,在當時甚至不畏壓力,在電視上勇敢面對斥責和謾罵,她都逐一給予答覆和說明,被視為國內同志 運動的啟蒙者之一。楊雅惠在一九九八年離開同光教會,轉往新竹長老教會大專中心,此後輾轉在台中牧過數個教會,但多僅有一至二年時間。

根據瞭解,楊雅惠今年委託長老教會公報代印出版她的自傳,在上月廿日交完所有稿件,並將代印所需經費繳清後即失去聯繫,直到廿三日同工破門而入,才發現她陳屍在住處,身體已經腫脹,研判應是在廿一日凌晨燒炭結束自己生命。

據知情的教會人士表示,楊雅惠疑似患有重度憂鬱症,同時罹患多囊腎,她在過世前三週曾經搭乘計程車到台中港,因為計程車司機警覺不對勁,將她載回住處,之後也曾傳出上吊,卻因太痛苦而掙脫,所幸同工發現後緊急送醫。

楊雅惠在醫院住一段時間後返家休養,長老教會即委請台中大專中心代為照顧,這段時間楊雅惠仍努力寫自傳,並曾向人透露「自傳完成時也是我走的那一天」。

有人以為楊雅惠因憂鬱症,而選擇自殺方式結束生命,但也有人提到,楊雅惠個性不服輸,才會在不畏基督教保守風氣之下創立同光教會,但也因而引來質疑,在她離開同光後,尋求牧會時遭遇諸多挫折,才會萌生提早服事上帝之意。

她所創辦的同光同志基督教教會,取「同志之光」之意;楊雅惠從台南神學院畢業後,一九九二年到美國留學並接觸到同志基督徒,開始思索台灣同志基督徒在教會的處境。

返國後在新竹長老教會大專學生中心服務的她,在長老教會長青團契的「焚 而不燬BBS網站」上,回答一名同志基督徒學生,她不認為同志愛在神學上是錯誤,她相信自己應該支持同志,在她的同意下這篇文章被學校宗教網站轉載,卻引 來撻伐聲浪,她為此更體認到同志基督徒的艱困,因而開闢「同志神學版」。

同光不僅是國內第一個同志教會,在二○○四年甚至在此封牧全台灣第一位同志牧師曾恕敏


我不知道,大家看到這篇新聞之後,有什麼感想。

只是你們知道嗎,有許多「基督徒」看到這篇報導之後,他們的反應是:
「光是自殺這點就不配作基督徒了。」
「哈!異端終於死了!果然神要她滅亡!」
「什麼教會就有什麼牧師,由此可見同光教會根本沒有神。」

我自認是個同情心低落的人渣,但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你們還有「人性」嗎?

聖經上,或者說,「上帝」從來沒有說,有什麼樣的罪是比其他的罪更重,重到需要大加撻伐。
但是「人類」總是對一些事物有著異樣的偏見。
同性戀便是其中之一。

同性戀是否是一種罪?是,我相信同性之愛並不符合神的心意,也不符合自然律。在自然界中,雖然有許多動物的同性之間會用類似交配的動作來表示地位的高下(像是兔子,地位高的兔子會騎在其他兔子身上),但是並沒有一種動物會有同性之間的交配行為。
但這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相對於許多性濫交的男女,一般情況下的同性戀受到的歧視要大的多;儘管他們可能像很多ptt的阿宅一樣都是處男。
有許多視同性戀為毒蛇猛獸的「基督徒」會把同性戀扣上「濫交」的帽子,但我覺得這是欲加之罪。
「濫交」是很不好的事,但是這並不專屬於同性戀。這就像說「玩搖滾的人都抽大麻」一樣,這兩件事被惡意的劃上等號。

回過頭來,同性戀有比其他的「性」方面的罪來的重嗎?一點也不,對於上帝來說這都是一樣的。
未成年的死小孩上洪爺抓片打槍,對於一般血氣方剛的男性來說,是很容易發生的事。
你知道,聖經上明明白白的說這是犯姦淫的罪,而這罪並不會比同性戀來的輕小。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有些「基督徒」可以一邊意淫異性,又一邊撻伐同性戀者。

今天楊牧師自殺,竟然有許多人在那額手稱慶,我真的不知道這些人的良心在哪裡。
你們自詡為「基督徒」,但心腸惡毒尤甚於蛇蠍。是不是「基督徒」當久了,不知道怎麼當「人」了?楊牧師之所以會得憂鬱症,不就是因為你們這些人所加之的壓力嗎?
你們說,「得憂鬱症自殺的人不配稱基督徒」。可你們真的知道什麼是「憂鬱症」嗎!?

憂鬱症是一種「病」!
它不是「悲觀」、不是「沮喪」、不是「想不開」、不是「難過」,也不是「心情不好」。
它是一種「病」!
我對憂鬱症並不是非常的瞭解,但是我有一位朋友是躁鬱症的患者。在他有定期服藥的時候,他就和一般人沒什麼不一樣,只是有時反應比較遲緩。可只要他一停藥,他會「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
憂鬱症也是一樣:人受到壓力時,大腦的內分泌物質是和平常不一樣的,為的是要讓人在短時間內可以抵抗壓力;只要壓力解除,內分泌也恢復正常。
但是若是長期處在壓力下,大腦的內分泌會出現異常,以至於人無法脫離「抑鬱」的情緒。
因為異常的是「生理」狀況,所以並不是像那些人說的「單靠意志力」就可以解決的。
除了患者自己的意志力之外,還要有專業的心理醫生對其做生理和心理的治療。

憂鬱症是一種「病」,只是它折磨的不是人的「肉體」,而是「心靈」。
如果今天一個憂鬱症患者自殺了,他是「病死」的。就像癌症到了最後會死,憂鬱症到了最後也會死。
許多教會都不認為憂鬱症是病,甚至有很多人會大放厥詞說「這世界上沒有心裡疾病,只有意志薄弱的人」,他們不鼓勵憂鬱症患者就醫,只一位的叫他們要「專心禱告」「好好倚靠神」。
甚至有些人還會搬出聖經裡面說亞撒重病時只求醫生不求耶和華,所以才病死了之類的話。

這根本是屁。
「聖經」上的字句不是用來消滅不合己意的聲音的!
《創世紀》16章12節:「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邏輯正常的人都知道,這和「生病了不可以去看醫生」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就像,「沒有吃蔬菜只吃肉是不健康的」並不代表「吃肉是不健康的」。

要這樣片面解釋、無限上綱,基督徒不能做的事才多呢!
《提摩太前書》4章4節:「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
如果要無限上綱,基督徒不可以丟垃圾,因為神造的物都是好的,什麼東西都要感謝著領受。如果不這樣作就是悖逆不合神心意的。
基督徒也不可以偏食,因為神造的物都是好的,偏食表示你並沒有感謝著領受。如果不這樣作就是悖逆不合神心意的。

還有,避孕也是不合神心意的。
《創世紀》38章9~10節:「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你看,避孕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論是算安全期、體外射精、使用保險套、子宮內避孕器或是結紮,都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有趣的是,俄南被殺的原因不是因為他上了他哥哥的老婆,是因為體外射精。因為俄男沒有讓他哥哥的老婆懷孕,而且俄男也被掛掉了,所以他爸爸猶大就親自出馬上了他自己的兒媳婦,努力了這麼久總算懷孕了。)

(舊約聖經性行為浮濫不下希臘神話,但是許多基督徒往往選擇對這事實視而不見,真是怪哉。)

真要無限上綱,早上穿鞋先穿左腳還是右腳都會出事。
我要說,「聖經不是用來定人的罪的」!
神沒有定人的罪,神赦了人的罪,但是人類卻努力的用神的話來為彼此定罪。

如果「基督徒」只用這種「定罪」的角度去看聖經,你們怎麼看都只會看到別人的罪。
神都沒有定人的罪,人憑甚麼定別人的罪?

後記:這篇寫的過於激動了點。沒辦法,看到那些人的回應真的讓我很火阿!他們有沒有人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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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