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我不見得會投給小英,但是應該確定不會投小夫了(就是可能會投廢票拉)。
可是這個廣告真的很扎心,說難聽一點,小夫還真難得說了些人話!
不過扎心歸扎心,裡面還是有很多詭異的點。
3歲蔣總統逝世,所以是1985年(假設是蔣經國)出生,三歲是1988。
4歲總統民選是1989。
5歲歌曲禁唱是1990,6歲的滅門血案是1991。
7歲自焚是1992。12歲毆打遊行民眾是1997。

詭異。

高喊總統民選和毆打遊行民眾這個太難定義了,所以就表過不談。
1990年禁唱也是差不多那個時候。

但是林家血案明明就是1980年,鄭南榕自焚明明就是1989年阿!
小夫騙人!!!
居然在這麼感性的時候騙人,真是讓我傷心到哭哭...
我一定不會投給欺騙我感情的人的,吱吱!!(淚奔)


呃... 又離題了。
讓我最有感觸的是這句話:這些都不是理所當然。
而我覺得,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理所當然。
民進黨說,這些是他們用血淚換來的自由,這句話真的讓人無法反駁。
我們這些戰後嬰兒潮的下一代,卻往往把我們所享受到的這一切,當作理所當然。
日本的社會問題其實比台灣更嚴重,不管是失業率或是青少年問題都是。
自殺人數和墮胎人數越來越高,年齡越降越低。有看過GTO嗎?他們那些青少年問題是真實存在的(當然沒有像漫畫中那麼誇張,但是那並不是虛構)。
像是青少年集體自殺之類的事也是偶有所聞(當然不一定是青少年,但我只針對「戰後嬰兒潮的下一代」),每年警察還得定期組織搜索隊到樹海去找那些被報案失蹤的屍體。

我會盡量避免草莓族這個字眼,畢竟這以偏概全不公平。
但是不可否認的,這個族群——以下稱「二代」——對壓力的承受力是相對低的。
因為他們有許多人的童年是在「不需要承受壓力的情況下」度過的。
所以在罵草莓族的時候,也想想,草莓是誰種的吧。

台灣雖然沒有日本這麼嚴重,但是也已經變成不可忽略的問題了。
我想原因是,有些人往往把我們享受到的寶貴的福氣視為理所當然。

就像,回家之後,媽媽會煮飯給我們吃。會幫我們洗衣服,整理房間。
就像,父母給我們錢唸書。
就像,你的男朋友在半夜送宵夜給你。
就像,我可以在路上罵總統。

這些都不是理所當然。
我們之所以可以享受這些,是因為有愛我們的人付上了代價。
他們——我們的父母、朋友、甚至是以前的革命份子——沒有「義務」要為我們做這些事。
我們可以享受的到,是我們運氣好。就算哪天我們不再享受到這些特權,這也是正常的,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必要為我們做這樣的犧牲。

但是有些人,卻把這些當作理所當然。
如果這些「權利」沒有了,男朋友不再早晚問安兼報備行程了,家裡經濟拮据不能再供給這麼多生活費了。
他們會暴跳如雷,彷彿這些人都是欠他的,應該要無償的服侍他一樣。
然而有些人雖然沒有病得這麼深,但是因為從小都是別人幫他付了「代價」,等到長大了,出了社會開始要自己為自己(甚至為別人)負上應負的責任的時候。他們卻沒有了「負責任」的能力了。
而且飽暖思淫慾,日子過的太容易了,就會做一些明明就很無腦的事,包括自殺。
基本上當你日子過的很辛苦,而且大家都過的很辛苦的時候,你只會想,要怎麼努力活下去。
就像以前猶太人在被迫害逃亡的時候,日子難過的要死,也沒有人自殺。
當然,我知道有很多人自殺的原因不是這麼單純,也有很多是因為不可抗力因素。
但是,在生活無虞的情況上,很多明明就小到很莫名的原因,都會被放大到足以使人自殺的程度。

不管哪個都是悲劇。

雖然我不否認我已經快要變成半個悲劇了... 當然這不是我父母的錯,是我自己的問題。
有些習慣養成了,就很難改,但我會盡力。

而且我不會讓這些悲劇我的妻小身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