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陪我媽看超偶,看到一個10歲的小女孩叫邱偲琹。
我媽說,她太做作,一點也不可愛。
而我的看法和我媽一樣(不愧是母子)。

不過我覺得,如果人在他的年紀還小的時候就很努力要表現出超越其年齡的成熟。以我自己的習慣,我會以他試圖表現出來的那個年齡去對待他。如果他是小孩要表現出大人的樣式,那我就按照大人的樣式去對他。
既然他都這樣努力的做出大人的樣式(不論其原因為何;畢竟有許多小孩很快的變成熟,其背後的原因都會讓人鼻酸),那我若不用對待大人的方式去對待他,那我豈不是在瞧不起他嗎?

但是對於那些,明明愛裝大人,卻還要強迫他人用對待小孩的特權去對待他的那些,我倒是真的瞧不起。

也許我瞧不起的只是貪得無厭的人?
都讓你爽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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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